外国人滞留

滞留期间
  • 根据滞留期间分为短期滞留, 长期滞留和永久居住。
    • 短期滞留 : 滞留期间90天以下
    • 长期滞留 : 滞留期间91天以上
    • 永久居住 : 滞留期间无限制
  • 长期滞留和永久居住者, 需要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到附近的出入境管理所办理外国人登录证或申报国内居所。
活动范围
  • 外国人在具有滞留资格, 且在合法滞留期间内可以滞留, 不得从事法定活动之外的政治活动。
  • 外国人在我国滞留期间, 如需就业, 必须具备能够就业的滞留资格、并在指定的场所从事工作。
  • 如需变更指定工作场所, 必须提前或者在一定期间内向辖区所在的出入境管理所申报并得到许可。
  • 可以滞留的资格
    • 短期就业(C-4)、教授(E-1)、口语教师(E-2)、研究员(E-3)、技术指导(E-4)、专业职业(E-5)、艺术表演(E-6)、特定活动(E-7)、业余就业(E-9)、船员就业(E-10)、居住(F-2)、海外侨胞(F-4)、永驻(F-5)、结婚移民(F-6)、观光就业(H-1)
滞留时间延期

之前获得的滞留期已满, 如需继续留在韩国的外国人需要申请办理滞留期延长手续。

  • 申请时间
    • 申请延长滞留期的外国人须在滞留期满前4个月开始到滞留期满当日期间申请。
    • 超过滞留期限后申请滞留期间延期需要交付罚款。
  • 申请方法
    • 由本人或代理人(存在不能担任代理人的资格,请另行确认)向所在地管辖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准备需提交的材料并进行申请。
按照滞留资格分类的综合指南手册

以不同滞留资格为对象的附件材料指南等详细内容可能会因更新 而产生不同,请务必参考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immigration.go.kr)或HiKorea(hikorea.go.kr)的公告及通知。